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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禁止兒童使用含可待因、雙氫可待因和曲馬多的藥品

發(fā)布時間:2017-11-30

    本厚生勞動省(MHLW)及藥品和醫(yī)療器械管理局(PMDA)發(fā)布信息,更新含有可待因、雙氫可待因和曲馬多活性成分的藥品說明書,添加“禁用于12歲以下兒童以及患有肥胖、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或嚴重肺部疾病的12至18歲青少年”的警示信息。上述警示信息更新是基于日本收到1例使用可待因后發(fā)生呼吸抑制的嚴重病例,該病例為12歲青少年,且是 CYP2D6超快速代謝型(UM)患者。此外, “可待因禁用于小于18歲的扁桃體切除術后或腺樣體切除術的患者”的警示信息也考慮適當添加。
    盡管與美國或歐洲人群相比,遺傳多態(tài)性導致的超快速代謝型(UM)在日本人群的發(fā)生率較低,但考慮到日本有關于此類不良反應的報道,因此在藥品說明書中添加了以上警示信息。
    曲馬多也有導致呼吸抑制的風險,但在日本沒有含曲馬多且用于兒科的藥品。
    (WHO Pharmaceuticals Newsletter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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